足协评议:中甲定南赣联vs宁波比赛,裁判员的3例判罚均正确

07月22日讯 中国足协发布2026赛季第十四期裁判评议,中甲联赛第15轮,定南赣联0-1宁波俱乐部的比赛,裁判员被申诉的3例判罚均正确。

判例三:中甲联赛第15轮,定南赣联VS宁波俱乐部。比赛第83分钟,宁波俱乐部进攻中将球传入对方罚球区内,定南赣联4号队员疑似手臂触球。裁判员判定南赣联4号手球犯规并判罚球点球。

定南赣联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:本方4号的手臂触球不构成手球犯规,不应判罚球点球。

对于此判例,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:定南赣联4号的手臂在接触球前有上抬打开的动作,支持裁判员判定南赣联4号手球犯规以及罚球点球的决定。

(视频:判例3)

判例四:中甲联赛第15轮,定南赣联VS宁波俱乐部。比赛第90+5分钟,定南赣联4号队员在与宁波俱乐部5号队员争抢高空球后倒地,裁判员认为宁波俱乐部5号草率犯规,并掌握有利,比赛继续进行。

定南赣联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:对方5号使用手肘击打本方4号头部,应向对方5号出示红牌。

对于此判例,评议组首先一致认为:从现有视频看,宁波俱乐部5号跳起争抢头球时违规使用手臂接触对方队员,但并非以手臂作为武器故意击打对方队员头面部,不属于严重犯规或暴力行为。在俱乐部申诉的主要问题(红牌)上,裁判员决定正确,并非红牌。其次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:在掌握有利完成后,应以鲁莽犯规原因,向宁波俱乐部5号出示黄牌。

(视频:判例4)